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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花亦芬:德國走過的轉型正義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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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戰戰史上,臺灣對5月8日意義的認知,通常是受英美慶祝「勝利日」(V-Day, "Victory in Europe Day")的影響。但是對德國而言,這一天要成為歷史記憶裡重要的一天,卻是走過相當曲折的歷程。回顧這個歷程,不僅可以讓我們看到,冷戰時期東西德如何交鋒;也可看到,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邁向民主化與轉型正義的崎嶇之路。

1945年5月8日納粹政權向盟軍投降後,德國領土被美、蘇、英、法四國分區占領統管。1949年5月23日,美、英、法三國占領區合併成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並頒佈「德國基本法」(das deutsche Grundgesetz)。蘇聯占領區則在1949年10月7日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DDR)。

霍伊斯(Theordor Heus, 1949年9月12日出任西德第一任總統)是戰後第一位說出德國主流社會對5月8日看法的西德政治高層。1949年 5月8日,他在西德國會參議院(Parlamentarischer Rat)上說:「基本上,5月8日對我們每個人而言,兼具高度悲劇性與值得高度質疑的歷史弔詭性。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既被拯救、同時也被毀滅。」由於當時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還沒有正式成立,而西德社會對這一天充滿許多負面想法,認為5月8日代表戰敗的屈辱、國傢被強國控管、很多人失去傢園被驅離…等等,因此西德政壇在1949年5月8日這天並沒有發表任何紀念演說,而是延後到當年5月23日以通過德國基本法的方式,建立瞭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藉由這個具體的國傢改造行動,表達他們勇於接受二戰結果,同時也將努力讓這個國傢往民主方向邁進。

雖然在當選總統前,霍伊斯誠實說出德國人面對終戰的心情相當糾結複雜,但對於德國基本法的寫就,他貢獻良多。在基本法條文的文字表述上,他主張應該要傳達出「情感的價值」(Gefühlswert);人民基本權利的制訂應以德意志自由主義思想為依歸,而非刻意強調國傢威權。

1949年9月霍伊斯當選第一任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總統後,政治傾向溫和左派的他立即發起「拒絕遺忘運動」(Feldzüge gegen das Vergessen)。他一再透過演講,提醒當時普遍傾向沉默的德國人,對屠殺猶太人的過往「必須負起歷史記憶的義務」(Pflicht des Erinnerns)。1952年11月30 日他親自造訪位於中北部的勃根—貝爾森(Bergen-Belsen)集中營,為紀念碑揭幕,並發表一篇名為〈以肅穆敬畏之心站在死亡面前〉("Ehrfurcht vor dem Tod")的演講。在演講中他提到,德國人對猶太大屠殺所做的事,是「集體之恥」(Kollektivscham);而且他強調「我們很清楚過去做過這些事」(Wir haben von den Dingen gewusst.)。致詞結束後,他一一唸出在這個集中營受難者的名字。

然而,相對於霍伊斯總統一再強調,德國應勇於面對二戰的道德責任;實際主掌政權的艾德諾(Konrad Adenauer,1876-1967)總理卻不然。艾德諾屬於保守派的基督教民主黨(CDU)。他自1949年以73歲高齡擔任西德第一任總理後,又接著連任三個任期。也就是自1949年至1963年西德建國最關鍵的初期完全在這位老人傢掌權下。1951年西德成立外交部,艾德諾自己還身兼外交部長至1955年。在他執政時期,西德的外交政策就是努力向西方世界靠攏。然而,面對國內政局,二戰之後盟軍發起的「去納粹化」(Entnazifizierung, "denazification")轉型正義工作,在艾德諾上臺後,便以這些做法嚴重撕裂社會、反而讓被清算的納粹國族主義者有藉口重新集結為由,被擺到一邊。

不少原本在納粹時期擔任高官的人,本應被剝奪回任公職的資格,也在艾德諾時代紛紛重返公部門掌握重要職位。當時西德官方對二戰歷史記憶所做的工作,主要聚焦在對兩個歷史事件的記憶:第一,1944年7月20 日由毛奇伯爵(Graf Moltke)與史陶芬伯爵(Graf Stauffenberg)等人所發動的暗殺希特勒行動,以此彰顯二戰時期德國人並非完全屈服於希特勒獨裁政權,也是有不顧自己生命安危、勇敢挺身反抗的光榮事蹟;第二,配合冷戰東西對抗的意識形態,紀念1953年6月17日東德工人反抗東德共產黨的運動。

▲「恐怖政治地形館」經常有德國及其他國傢的學生在此參訪、上課。一旁的電腦也 提供豐富的補充資訊與史料,讓參訪者隨時上網查詢uabank貸款專家|台中創業貸款|台中房屋貸款|台中企業貸款|台中汽車貸款。 (圖/花亦芬攝,圓神出版事業機構提供)

所謂「去納粹化」的轉型正義工程原是史達林(Joseph Stalin)、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與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於1945年2月在雅爾達(Jalta)會議上達成的共識,在戰後要成立國際軍事法庭來審判納粹戰犯。此外,舉凡納粹意識形態,軍國主義思想,與納粹相關的所有機構、組織、符號、文字都必須去除乾淨。這些構想在1945年夏天舉行的波茲坦會議(Potsdam Conference)上得到正式確認。具體的工作由四國占領區最高總指揮分別執行,設在柏林的「盟國共管理事會」(Allied Control Council)則負責協調。

在實際執行上,最重要的事項是解散納粹所有組織,拘捕納粹高官,對有實際參與納粹政權運作的納粹黨員剝奪他們參與公職、以及在企業界與商界擔任高階主管職位的資格。第一波逮捕納粹官員的行動就拘提瞭近二十萬人,主要是與紐倫堡大審相關的戰犯要角及其部屬(包括納粹黨衛軍ss,蓋世太保Gestapo,希特勒權力核心……等)。然而,盟軍執行「去納粹化」的程度並不一致。相較起英、法比較寬鬆的做法(重點隻放在機構組織的去納粹化);美國受艾森豪總統政策影響,剛開始時雷厲風行許多。美國管制區內,隻要超過十八歲的德國公民都需填寫一份「問卷」(Fragebogen),說明自己在戰爭責任歸屬上是五個等級中的哪一級:「主要罪犯」(major offender)、「一般罪犯」(offender)、「次要罪犯」(lesser offender)、「跟隨者」(follower),或「無罪」(exonerate person)。

但如何處理這大量以德文填寫的問卷,並非當時駐守德國的美軍有能力處理。隨著戰爭結束,許多美軍急於返鄉;而根據正在進行的轉型正義法規,已有42%的德國公務員被解職;尤其讓大傢開始感到不安的是,在美國管制區積極推動轉型正義的人,很多是二戰期間被德國迫害的猶太人。他們迫切行事的心態,連美國政府高層也感受到,他們急於報復的意念已經超過推動轉型正義工作需要謹慎守住的客觀中立性。就在有識之士看到這個政治工程快要變成燙手山芋的時刻,1946年 3月「盟國共管理事會」根據新通過的「從納粹軍國主義解放法」(Befreiungsgesetz, "the Law for Liberation from National Socialism and Militarism"),將轉型正義工作移交給德國人自己來進行。

接下來,年齡超過十八歲的德國人必須重新填寫聲明表(Meldebogen),並在各地成立「審判庭」(Spruchkammer),確認每個人的戰爭責任歸屬等級。有罪責的,輕則判處罰金,重則送到勞改營勞動十年。然而,德國新成立的「審判庭」,面對總共1,300萬份判案,卻往往隻對罪責不深的案例進行判決,常常輕放真正罪行深重的納粹戰犯。這些主要戰犯不是被輕判、不然就是無罪赦免。這讓戰後高高舉起的轉型正義工程越來越成為笑柄;更不幸的是,有時也被有心人利用作為政治清算的工具。

1948年,冷戰對峙情勢已成,美國對德國的轉型正義政策突然起瞭個大轉彎。他們需要西德作為西方陣營忠實的盟友,也需要西德在政治與經濟上快速復甦起來。因此,過去被排除在政府公職、司法界、企業管理階層的前納粹重要統治菁英幾乎都得到敗部復活的機會。也就是在此時,原本受美國委託執行海德堡大學去納粹化工作的著名哲學傢兼精神病理學傢雅斯培斯(Karl Jaspers, 1883-1969),因為看到轉型正義理想無法落實,失望地離開該校,轉往文化史學者佈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 1818-1897)的傢鄉瑞士巴塞抽油煙機推薦爾大學(University of Basel)任教。雅斯培斯的離去,成為終戰之後,原來在納粹時期耿直堅忍地以「德國人的良心」留在德國傢鄉、到瞭戰後反而因為轉型正義失敗,寧可選擇終老異鄉的著名例子。

1951年1月起,除瞭主要戰犯及負重大責任者,艾德諾政府宣佈,不再追訴犯行輕微的人。而且,罪犯不應送到勞改營處罰。值得註意的還有,德國社會對這五年來進行轉型正義工作的觀感調查之所得:1945年11月,在美國管制區內有50%的民眾感到滿意;1946年3月,滿意度甚至上漲到57%;然而,到瞭1949年5月,滿意度隻剩下17%。德國民眾抱怨的主要原因在於:不同管制區進行的寬鬆程度不一;而德國各地「審判庭」隻敢懲處小老百姓、卻不敢對有名有望的人真正動手。

整體而言,戰後由盟軍所推動的轉型正義工程算是失敗的。但是透過這個工程,西德的民主政治獲得瞭一個建國初期需要的基本框架。透過對納粹戰犯的審判,也開始樹立公民社會對如何捍衛民主價值的基本認知。直到1958年,為瞭審判1941年納粹德國入侵蘇俄的戰爭責任,成立瞭「釐清納粹罪行各邦司法單位中央總管理處」。剛開始的時候,這個單位隻負責調查納粹在外國對當地無辜平民所犯的罪行。但隨著時間以及法律的改變,隻要是納粹所犯的各種罪行,追訴期毫無限制。(本文摘自《在歷史的傷口上重生:德國走過的轉型正義之路》,先覺出版、圓神圓神出版事業機構授權刊出,請勿任意轉載。)

▲現在佈蘭登堡門前重要景點的路標,五個裡面就有三個是與紀念碑/紀念園區有關。 (圖/花油煙處理設備亦芬攝,圓神出版事業機構提供)

書名:在歷史的傷口上重生:德國走過的轉型正義之路

出版社:先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年8月台中商標申請流程

作者:花亦芬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暨研究所專任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學士,德國科隆大學藝術史碩士、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歐洲中古晚期至近現代宗教史、社會文化史與藝術史跨領域研究,以及現代德國史、史學思想史。曾獲國科會傑出學者養成計畫獎助以及國立臺灣大學全校油煙處理設備教學優良獎,曾任《臺大歷史學報》主編。2014年與史學界朋友合作成立臺灣第一個學術共筆部落格及臉書專頁《歷史學柑仔店》,推廣「公民史學」。譯作:《義大利文藝復興時代的文化-一本嘗試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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